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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114年新進職員(工)甄試簡章附表1至附表4電子檔
schedule2025-04-07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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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應屆畢業生報考本項考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其暫准報名規定,應上傳附表1「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電子檔請於114年4月7日起至甄試網站最新消息下載),並於該申請表貼附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憑審查;如學生證已改為「晶片卡」或結合「悠遊卡」功能者,請加附學校開立之註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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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學歷」報名資格條件報考四級工程師,未具碩士以上學歷者,應上傳附表2「土木工程類科四級工程師工作經歷證明書」(電子檔請於114年4月7日起至甄試網站最新消息下載),相關工作年資合計滿2年(計算至114年4月16日【含】,不同服務單位可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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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技術士,未具專科學校以上學歷者,應上傳政府核發之相關技術專長證明文件或附表3「土木類技術士工作經歷證明書」(電子檔請於114年4月7日起至甄試網站最新消息下載),相關工作年資合計滿 3 年(計算至114年4月16日【含】,不同服務單位可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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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技術士(限身心障礙人員報考),未具專科學校以上學歷者,應上傳政府核發之相關技術專長證明文件或附表4「技術士(限身心障礙人員報考)工作經歷證明書」(電子檔請於114年4月7日起至甄試網站最新消息下載),相關工作年資合計滿 3 年(計算至114年4月16日【含】,不同服務單位可累計)。
應考人請於報名期間,將符合各甄試類科資格條件規定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具優惠資格者之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至甄試網站(https://tpe-water.mcu-edu.tw),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具備應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