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考試網路報名期限至 114年4月16日(星期三)17:00止 ,系統將於當日下午17時關閉,本人同意儘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網路壅塞而影響報名權益。
二、本人同意報名後將儘速於簡章之規定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繳款期限為114年4月16日(星期三)晚上24:00止。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並不進行退款。
三、報名費用為新臺幣1,000元,具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報考人之報名費減半優惠詳見簡章第15頁(四)。
四、本人已詳閱甄試簡章中各項規定,僅可擇一甄試類別報考並確認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正確且真實;如經查證不實,致無法完成考試報名、緊急事件無法聯繫、試務重要文件通知無法送達等影響權益情事,概由本人自行負責。
五、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變更報考類組。
六、本人之基本資料、報名資料受到隱私權法令之保護與規範,並同意授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銘傳大學基於「甄試試務」特定目的執行法定職務,得繼續處理、利用及保留。
為辦理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114年新進職員(工)甄試(以下簡稱本甄試)考試、錄取及進用等相關工作,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請詳閱本告知及聲明書各項內容︰
一、蒐集之目的:基於辦理本甄試考試、錄取及進用後人事管理與資料分析之特定目的,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二、個人資料之類別:本次蒐集、處理與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如報名履歷表所列包含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性別、E-MAIL、通訊地址、住宅及公司電話、行動電話、學歷證明文件、照片、任職公司、部門、職稱、現任職機構情形、參與社團及個人重要經歷等。
三、個人資料使用範圍:您的個人資料用於甄試相關表單製作、甄試訊息通知及資料分析等用途及錄取、進用後人事管理作業等。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除法令或中央事業主管單位另有規定辦理甄試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外,以上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為利用期間。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臺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經您授權處理、利用之地區。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為達成上開個人資料蒐集目的,您的個人資料之利用對象將包括本試務承辦單位、主管機關及司法機關等。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本甄試之試務、錄取、報到、查驗等作業及甄試結果與相關資訊之發送通知,基於試務公信之必要揭露與其他有助上開蒐集目的完成之必要方式。
五、本甄試之試務、錄取、報到、查驗等作業及甄試結果與相關資訊之發送通知,基於試務公信之必要揭露與其他有助上開蒐集目的完成之必要方式。
六、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以紙本、電子、口頭或其他適當方式,利用於本甄試考試、錄取及人事管理等相關工作,並做為確認您的身份與您進行聯繫使用。
七、本試務承辦單位將善盡個人資料保護之責。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試務承辦單位將於查明後以電話、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八、您得於資料利用期間依個資法規定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或有任何建議指教,請與本試務承辦單位聯繫,電話︰(02)2880-9008。